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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五证合一”单位办理新开户业务的通知

作者:郭钦发布时间:2017-02-22浏览量:1362

辖区内相关用人单位:
    自2017年1月5日起,全市工商注册登记系统与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实现数据对接,已办理“五证合一”的用人单位在通过“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”进行网上预登记时,将能够同时打印出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表》和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》。
    因系统校验规则限制,凡生成的两个表格中有信息不一致的情况,需要用人单位前往工商局服务网点进行信息变更,确保两个表格中信息一致方可成功办理社会保险开户登记。(例如:工商注册信息表中邮政编码为100000,单位信息登记表中邮政编码为100020,则需要将工商注册信息表中的邮政编码改为100020)
请相关各用人单位在申报提交时仔细核对相关信息,避免不必要的往返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朝阳区社保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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